西安司法简报
第六十一期
西安市司法局 2009年11月23日
省司法厅“司法行政工作三秦行”
新闻采访组来我市采访司法行政工作
11月20日下午,由新华社、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陕西日报等14家中、省新闻单位组成的 “司法行政工作三秦行”新闻采访组一行24人,来到我市采访司法行政工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宏政,未央区区委书记郭大为、区长杨广亭,市司法局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未央区有关领导接受了采访,并与记者们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市司法局田宏政局长向记者们介绍了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简要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绩,未央区司法局简要介绍了“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城市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经验。来自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各行业的代表从各自角度就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和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情况向记者们做了介绍。
座谈会上,田宏政局长首先向媒体记者们介绍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简要情况,并就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呈现出的工作特色和亮点做了简要介绍。他指出,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市司法局和各区县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建设“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和“改革创新,勇创一流”以及创建“平安西安”的总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一是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都能积极为当地党委和政府经济发展和重点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市司法局率先为市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团,十三个区、县司法局也都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全市的法制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机构都能主动参与政府和当地的信访工作、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和拆迁安置工作。二是以法律“六进”为渠道,大力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全市已经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130多期,组织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和法律讲座16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已超过60万人次。西安市司法行政系统率先启动了“法治区县”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已有73个乡村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全市13个区县法律援助机构不仅全部建立,而且在人员、经费、编制等方面基本落实了保障措施,每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从过去的几十件上升到现在的1000件以上,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近2万人次,受援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5%。四是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有质的飞跃和变化。西安市183个基层司法所已经全面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实现了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全部落实,目前全市司法所已从空到实,从实向新的规范化建设发展。五是发挥人民调解作用,积极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全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961个, 134个乡镇建立了人民调解庭。市局在全省率先在莲湖区进行试点,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进行互动,把法庭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全市每年调处的这类民间纠纷2000多件,调处的成功率93%左右,履行协议率77%左右。六是认真落实 “首要标准”,落实场所安全教育的各项具体措施和省劳教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市劳教所已连续5年没有脱逃问题,基本上完成了“六无”的目标,劳教人员改好率达95%。七是狠抓了安置帮教责任制的落实和检查。层层签订了安置帮教目标责任书,每年进行两次大检查。未央区、新城区、雁塔区等主动到劳教场所接茬帮教,配合帮助解决就业难题。今年全市交给我们的刑释解教人员有415人,落实帮教措施410人,管控内人员重新犯罪率在1.8%以下,低于司法部要求的界线和标准。八是全市公证工作近年来实现四大转变:从发生“宝马”彩票案到实现连续多年全省先进,司法部、省委、西安市领导专程视察、表扬;在全省率先建立电子信息化办证大厅,实现“四公开”;公证收费转入税收监督检查制度;完成了西安地区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和更名工作。九是我市律师队伍近年来发展很快。全市律师从原来的700多人发展到千余人,市局按照《律师法》规定重新调整了律师协会,建立了46个党支部,发展党员已有288名,同时全市第三批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也选在我们律师队伍中进行两新组织试点。十是每年都圆满地完成国家司法考试任务。西安地区考生每年都以10%的比例增加,市局在人员短缺的情况下,积极运作,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各项考务工作。自实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我市累计有5万余名考生参考,已有2800多人领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国家选拔了一大批的专业人才。十一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近三年来全系统累计接受培训人数超过12000人次,仅2008年全系统就有6个集体、4名个人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有25个集体和20名个人获全省和全市先进。目前,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者正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做出应有的贡献。